2015年AP®考试考生须知(请认真阅读)

发布者:秦红发布时间:2014-12-19浏览次数:1747

2015AP®考试考生须知(请认真阅读)

一、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,考试开始后任何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。

二、考试当天,考生须凭《准考证》和有效身份证件(包括公民身份证、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非中国籍考生持护照)进入考场,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。确保证件上的信息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,否则将被拒绝进入考场,考试费不予退还。

三、考生考试时的所需用具

1. 数支已削尖的HB铅笔(铅笔须为带有橡皮头的木质铅笔,不允许将独立的橡皮带入考场),以作答选择题。

2. 黑色或蓝黑色字迹的签字笔,以作答第二部分自由问答题。

3. 携带考生手册(student pack)参加考试。考生手册(student pack)须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,并记录其中的条形码代码。

每次考试时必须携带考生手册,如有丢失,考生将无法获得考试成绩。考试结束后,考生应继续妥善保管考生手册,以备查询成绩时使用。

4. 如参加AP生物、微积分、化学、物理1、物理2或统计学考试,可使用获批准型号及备有相关功能的计算器。

请参阅www.collegeboard.com/ap/calculators以了解更多有关考试使用计算器的规则,以及获批准型号计算器的名单。

5. 直尺只能在参加AP物理考试时使用(量角器不允许使用)。

四、不允许带入考场的物品

1. 各种电子设备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、智能手机)、录放音设备、电子记事本。

2. 照相机或其他摄影、摄像器材。

3. 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圆规、涂改液、荧光笔、彩色铅笔、食品饮料。在考试过程中,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。

4. 草稿纸。

5. 带闹铃的手表。

6.印有考试相关内容的衣物等物品。

五、考生应遵守的考试纪律

1. 社会考生在考前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,如无法打印,可到考点请老师协助完成。AP学校考生的准考证由AP学校统一打印。

2. 所有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,按时参加考前管理会,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工作。该信息填涂正确与否将影响考生是否能收到考试成绩,请考生认真填写。缺席考前管理会的考生,会影响参加正式考试,后果自负。

3. 考生应在考前通过美国大学理事会官方网站下载《AP® EXAM INSTRUCTIONS》,并阅读所报考科目的Instruction,为考试做好准备。

4. 在考场内考生不得出现以下行为:

• 以不正当方法获悉试题内容或相关考试的信息。

• 从试题簿撕下任何一页或多页。

• 在考试期间参考、翻阅或作答并非该考试环节应使用的试题。

• 使用任何违禁物品。

• 在试场内摄影、录音或录影,或将试场内拍摄的相片或记录公开展示。

• 携带食物或饮品进入考场。

• 在考场范围内吸烟或乱扔垃圾。

• 擅自离开考场。

• 意图将考试试题或其他有关资料携离考场。

• 在考试期间试图给予或接受援助,或通过任何方式与其它人作沟通。

• 企图代替他人考试。

• 对他人造成滋扰。

• 使用未获得美国大学理事会预先批准的考试设备。

5. 考生入场后,按号入座,将本人《准考证》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上,以备核验。

6. 考生答题前应在答题纸上粘贴各自的考号标签和AP number并认真填写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。凡因答题纸中栏目漏填涂、错填涂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辨认的,由考生本人承担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
7. 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正式开考后,任何考生禁止进入考场。

8. 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答题。试卷册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,答题卡填涂信息时只能HB的铅笔。考生只能在指定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,其答题卡一律无效。

9. 开考后,除疾病等极其特殊的情况外,禁止任何人提前离开考场,所有考生必须在考试结束后方可同时离开考场。

10.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,未报告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。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
11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、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,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,情节 严重的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。

12.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,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卷、答题卡翻放在桌上,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,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卡或任何纸张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试题相关的内容。

13.对于延迟考试科目的自由答题部分的考试材料和多项选择题部分,包括问题和内容,大学理事会在考后不会对其解密。所有考生必须做到考后不以任何形式讨论、传播该部分试题。

14.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。对扰乱考场秩序、恐吓、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,并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。

15.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考点老师或发邮件至:ap@apchina.net.cn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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