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师生来到初一(11)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1-12-06浏览次数:1538

1124是感恩节,中午12点多,在班主任韦珏老师的引荐下,江苏警官学院法律诊所师生一行8人走进了初一(11)班的课堂。大学生们通过主题为“学法、守法、学会自护”的法制宣传实践活动,为班级同学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安全课。此次实践活动分为未成年人权利、义务法制知识宣讲及互动、游戏两个环节,随着一个个问题的引出、抢答,现场气氛高潮迭起。

    在这次警院大学生们与我班共同合作的迎接“12·4”法制宣传日的实践活动中,大学生小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们懂得了相关基本法律、法规及未成年人权利保护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;活泼、生动的互动、游戏让我们在欢声笑语中明白了学法、守法与普法的关系,也知晓了一些重要的自我保护方法,更加丰富了我们的法律素养。初一(11班)同学丰富的课外知识,出色的语言表达,赢得了警官学院师生的连声称赞。将近半个小时的法制实践活动让我们受益匪浅,感谢警院法律系的大学生大哥哥大姐姐们!

南外法制宣传活动方案

一、活动宗旨:

124日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即将到来之际,江苏警官学院法律诊所的大学生以走入南外初一(11)班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旨在配合南外的学校法制、安全教育活动,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加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,

二、活动时间

1124(星期四)中午12:30——13:00

三、活动主题(口号)

学法、守法、学会自我保护

三、活动安排

1、由江苏警官学院法律诊所学员、10级法学三班的徐崛同学利用多媒体(PPT)讲解,并主持互动。(共15分钟左右)

2、江苏警官学院少年法律诊所的学生以做游戏的方式做主题为“学法、守法、学会自护”的法制宣传。(10分钟左右)

3、发放法律、安全常识等方面的调查问卷。(1分钟)

4、合影留念。(4分钟)

    注:

1、活动时间共30分钟。

2、活动场地为南外初一(11)班教室。

3、此次活动指导、带队教师为: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教师杜洪海老师,参与学生为警院法律诊所的共9名大学生,南外初一(11)班60名中学生。

4、互动阶段对表现优秀(主要是回答积极)的学生发放小奖品。

5、调查问卷完成以后,择期收回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警官学院法律诊所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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