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老师们,亲爱的同学们,大家早上好!我是校团委委员沈奕萱,我是校团委委员蒋松良。今天是12月4日,我国的第十个宪法日。设立国家宪法日,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公民权益的社会氛围。
通过初中阶段的学习,我们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,为我们指引着公平与正义的方向,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。生活在法治社会中,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,该如何传承宪法文化,弘扬法治精神呢?下面让我们一起聆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富敏子老师带来的题为“传承宪法文化,弘扬法治精神”的演讲,掌声欢迎!
尊敬的各位领导,各位老师、亲爱的同学们,大家早上好!
今天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,本周也是我国第六个“宪法宣传周”,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”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表达,具有最崇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。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,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。“国家宪法日”和“宪法宣传周”的确立,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,也为全党、全社会、全国人民树立起了法治信仰和法治追求的新高度,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战略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回首过去,我国从1954年拥有了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,到1982年12月4日正式施行的现行宪法,再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,这期间经受了风雨侵袭,经受了时代的考验。历史告诉我们,只有以宪法为标尺,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,保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;只有以宪法为准绳,才能建立完备的法律标准体系、高效的法治施行体系、严密的法治监察体系、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力量的现代化程度。
老师们,同学们,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:“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”。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,我们时时刻刻接受着宪法的保护,我们每天上学、接受教育,是遵守宪法;我们保护环境、节约资源,是遵守宪法;我们约束克己,自律守序,是遵守宪法;我们学习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。无论将来我们在社会中扮演何种角色,尊重宪法、遵守宪法都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。
在此,我向大家提出如下建议:
第一,我们要仔细学习宪法,牢固树立忠于宪法、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;
第二,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让宪法信仰根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,让宪法规定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;
第三,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自觉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,让宪法规范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指导我们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。
国无常强,无常弱,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,让我们一起,从理论做起、从自己做起、从点滴做起,老师们举止文明,进步师德修养;同学们遵规守纪,进步个人修养。
最后,特别提醒同学们,近期涉及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,日常生活中,我们要注意辨别电信网络诈骗违法广告等不良信息,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,发现疑似电信网络诈骗要及时告诉老师或者拨打反诈专号96110举报。谢谢大家!
谢谢杨富敏子老师精彩的分享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家积极完善法治体系,推动宪法教育,普及宪法宣传。宪法精神已在九州大地上广为传颂。传承宪法文化,弘扬法治精神,既是国家宪法日的主题,也是我们每一位学生应尽的职责。宪法精神终将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。本周,学校将陆续推出关于《宪法》、《民法典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展板和宣传片,欢迎同学们认真收看阅读。祝我校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取得圆满成功!谢谢大家!